為進一步推廣使用好“濱州健康碼”,做好分區(qū)分級差異化、精準化疫情防控,現公告如下:
一、機關企事業(yè)單位、商業(yè)網點、醫(yī)療衛(wèi)生機構、藥店、金融經營網點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實行入口單向“掃碼+測溫”,體溫正常的“綠碼”人員可通行,紅碼、黃碼人員不得進入。
二、居民小區(qū)或村居實行入口“掃碼+測溫”,出口“亮碼+測溫”,體溫正常的綠碼人員可通行,紅碼、黃碼人員不得進入。
三、14天內專車、專列接回或自駕返回濱州的人員,須提前申領“濱州健康碼”,按綠、黃、紅碼要求進行嚴格管理。
四、紅碼、黃碼人員以及14天內乘坐飛機、火車、長途客運等公共交通工具出入濱州的人員要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(qū)報告,并服從當地疫情處置相關規(guī)定。
五、全市各社區(qū)(村)要在小區(qū)或其他人員聚集場所設置“濱州健康碼”使用說明;各社區(qū)(村)網格員、物業(yè)管理人員可依托業(yè)主微信群、QQ群等渠道發(fā)布“濱州健康碼”使用說明,組織本轄區(qū)居民進行申領。
六、各類公共場所責任單位、法人代表、所有權人或實際使用人(經營者),是實施“濱州健康碼”核驗的責任單位(人),凡未申領“濱州健康碼”的人員不得出入公共場所。所有應用場所必須嚴格進行驗證通行,核驗員掃碼登記信息將對出入人員健康碼狀態(tài)產生影響,各核驗員一定要高度負責,對出入人員進行測溫并如實登記。
七、各縣(市、區(qū))疫情處置指揮部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,對“濱州健康碼”推廣使用情況負總責,切實加強領導,壓實各方責任,對各類公共場所核驗“濱州健康碼”情況開展監(jiān)督檢查,對未按要求開展“濱州健康碼”核驗的,按相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。
八、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指揮部將組織開展專項督導,對在“濱州健康碼”管理使用過程中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,嚴肅追責問責。
九、全體“濱州健康碼”申報對象要如實填報個人健康信息,對填報虛假信息的,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懲處。
十、對于沒有智能手機的老人、小孩及因其他客觀原因無法申領到健康碼的人群,可憑其他有效手段登記信息,經測溫后正常通行。
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
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
2020年3月2日
(信息來源:濱州日報)